-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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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河南中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亚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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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亚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905
【产品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产品分类】:西药产品
【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905
【主要规格】:156.25mg(C16H19N3O5S 125mg与C8H9NO5 31.25mg)
【药品剂型】:片剂
【药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1、及时提供货源,确保全国范围内2~10天内到货; 2、实行区域独家代理,一件一码防窜货; 3、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全面服务工作; 4、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浙江亚太制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浙江
【招商条件】:1、有长期合作的决心;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 3、完善的销售网络; 4、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 6、具备终端(OTC,RX)推广能力的公司和个人;
【药品备注】:联系时请提醒在100医药网看到的信息有更多优惠
【用法用量】: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一般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在<30ml/min者,应适当减少剂量,延长给药间隔。血液透析患者在透析结束后应加服一次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由产生β-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2、耳鼻喉感染:由产生β-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如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咽炎;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产生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伯杆菌引起。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或肠杆菌引起。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盆腔炎、淋球菌性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5、其他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混合感染对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它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中度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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