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儿童药厂 |
【产品名称】 | 清喉咽合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774 |
【产品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 次,小儿酌减。 |
【产品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苯甲酸钠。 |
【功能主治】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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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阿莫西林颗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59;国药准字H12021060 |
【产品规格】 | 0.125g;0.25g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按计量杯刻度计量) |
【产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功能主治】 | 适合于第三菌所致的咽炎、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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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罗红霉素颗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54 国药准字H20093655 |
【产品规格】 | 25mg ;75mg |
【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产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功能主治】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① 上呼吸道感染; ②下呼吸道感染; ③耳鼻喉感染; ④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⑤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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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头孢克洛颗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49国药准字 H20093250 |
【产品规格】 | 0.125g;0.25g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量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一般按体重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产品成分】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功能主治】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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