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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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福韦酯片
河南省海尔森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江苏天士力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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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海尔森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江苏天士力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5
【产品名称】:阿德福韦酯片
【产品分类】:西药产品
【通用名称】:利福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5
【主要规格】:10mg*10片*200盒
【药品剂型】:片剂
【药品成份】:阿德福韦酯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江苏天士力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河南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
【用法用量】:本品用于成人(18-65岁)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阿德福韦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调整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50ml/分的患者不需要调整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50ml/分的患者的给药间期的详细调整方案如下:肌酐清除率为20-49ml/分者,推荐剂量10mg,给药间期每4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为10-19ml/分者,推荐剂量10mg,给药间期每72小时1次;血液透析的患者在透析后给予10mg,每7天1次(推荐的给药方案来自每周3次高流量透析的研究结果)。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肝脏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要调整用药方案。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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