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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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片
四川上善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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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上善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77
【产品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产品分类】:西药产品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77
【主要规格】:0.25克×6片
【药品剂型】:片剂
【药品成份】:详见说明书。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四川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
【用法用量】: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 成人: 每次1片(0.25g) 每天一次 青少年, 体重>40kg (通常年龄>12岁):每次半片(0.125g) 每天一次 儿童, 体重 20-40kg (通常年龄5-12岁): 每次 0.125g,每天一次 儿童, 体重< 20kg (通常年龄< 5岁): 关于此组病人, 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 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可使用。 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 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 其他详见说明书。
【功能主治】: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 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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