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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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咀嚼片
河南省普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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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729
【产品名称】:头孢克肟咀嚼片
【产品分类】:西药产品
【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729
【主要规格】:50mg
【药品剂型】:咀嚼片
【药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化学名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 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分子式:C16H15N5O7S2 ?3H2O 分子量:507.50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河南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
【用法用量】:1.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 2. 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儿童一日二次,每次按下列剂量口服: 6个月至1岁每次14~20mg; 1岁至2岁每次20~25mg; 2岁至4岁每次25~33mg; 4岁至6岁每次33~40mg; 6岁至9岁每次40~50mg; 9岁至14岁每次50~66mg; 14岁至18岁每次66~100mg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 1. 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 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 胆囊炎、胆管炎; 4. 猩红热; 5. 中耳炎、副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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