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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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重庆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086 国药准字H2005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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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086 国药准字H20055087
【产品名称】: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产品分类】:西药产品
【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086 国药准字H20055087
【主要规格】:2ml:4mg 4ml:8mg
【药品剂型】:注射液
【药品成份】:【主要成分】 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 1、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咪唑-4-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重庆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
【用法用量】:本品可通过静脉滴注和肌肉注射给药。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 2.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连续5天。 3.对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 4.用于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本品4mg,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时,可缓慢静脉滴注本品4mg进行治疗。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
【功能主治】:止吐药。用于: 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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