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市关于做好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异名对应工作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200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异名对应工作,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结合我市医疗保险管理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为确保参保患者使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将其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执行。涉及药品566个,其中西药269个,中成药297个。
二、归并新增剂型。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中属于新增剂型的,归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对应通用名下。适应症限定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三、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实行异名对应。对应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异名库信息条目增加381条,其中西药307条,中成药74条。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医保药品数据库,确保参保人员临床用药需求。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在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的同时,要严格监控医保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滥用和过量使用等情况。
本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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