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关于做好投标药品的信息维护和材料递交工作的通知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2010年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已经通过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公布,为做好投标企业和药品的资质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注册企业的信息维护和材料递交
新注册企业是指首次参加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企业。请按照附件一的要求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并按照附件二的要求递交企业册和产品册。
二、已注册企业的信息维护和材料递交
已注册企业是指参加过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生产企业。
(一)对于已经维护过信息的药品,应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及时递交有效材料。
(二)对于首次参加投标的药品(指已列入采购目录,但本企业产品信息中没有维护的药品),请按照附件一的要求维护产品信息,并按照附件二的要求递交产品册。
三、递交药品价格证明材料的要求
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本次投标药品价格相关证明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一)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药品,需递交2010年5月1日以后办理的河南省药品价格公示表,或者递交可以证明属于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层次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或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有效文件。
(二)普通GMP药品, 2009年1月1号以后办理的河南省药品价格公示表可继续使用至2010年10月31日。
(三)2010年5月18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下发的《关于降低阿奇霉素等37个药品中标价格的通知》(豫联席办〔2010〕19号)所列药品,属于政府定价的,需重新办理河南省药品价格公示表。
(四)自主定价药品需递交生产企业价格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递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如为复印件应清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文件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材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对递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纸质材料应准备齐全后一次性递交完毕,且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维护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传真件和邮递件不受理。
(三)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和药品一律不得参加投标。企业未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有关操作,后果自负。
(四)信息维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4日18时30分;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5日18时30分。
(五)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药品的价格证明材料递交至我中心价格管理部,其它纸质材料递交至我中心一楼企管部。
(六)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以外的高质量层次证明材料递交事宜另行通知。
网上审核信息、纸质资料递交咨询电话:0371-65960711,65960715
附件:1、 2010年度生产企业网上维护信息操作指南.doc
2、 企业册纸质内容及装订顺序.doc
3、 产品册纸质内容及装订顺序.doc
二0一0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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