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甘肃省庆阳市关于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进行竞价谈判的公告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四统一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拟通过竞价谈判确定2010年度庆阳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均应具备的公共条件
(1)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全省集中招标采购中确定并与庆阳市规定药品目录相对应的药品经营企业。
(2)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保障供应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单列条件
(1)基本药物配送报名企业必须是在庆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截止2010年7月12日前已向有关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得到受理的,对我市纳入议价范围的所有基本药物品目能够100%供应,整体报价在省上中标价基础上平均降幅达到10%以上。
(2)非基本药物配送报名企业供应品目必须达到我市纳入议价范围所有品目的80%以上,整体报价在省上中标价基础上平均降幅达到40%以上。
二、报名时间
2010年7月12日-2010年7月18日 (报名期间按正常作息时间接受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7月18日18: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庆阳市卫生局医政科(庆阳市南大街16号市卫生局机关302室)。
联系人: 刘小伟 13830499066
杜庆峰 13993453399
咨询电话: 0934-8214432
电子邮箱:qingyangyaopin@163.com
四、相关要求
1、参加竞价谈判的应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2、报名企业应按照报名须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须知及有关表格在庆阳市卫生局网站http://qy.gsws.gov.cn/下载,统一制式表格均须提供电子版资料。
3、本次竞价将通过三轮竞价、一轮谈判形式,最终确定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各8户,承担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任务。
4、经过竞价谈判最终确定的配送企业应向市药采办缴纳50万元现金做为履约保证金。
附件:1、庆阳市2010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竞价谈判报名须知.doc
2、庆阳市药品集中采购企业报价表(基本药物部分819条).xls
3、庆阳市药品集中采购企业报价表(非基本药物部分1332条).xls
庆阳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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