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确认2009年医疗机构集中采购《集中议价目录》品种物价审核结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集中议价目录》品种物价信息审核结果的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物价信息审核结果
本次公布的是所有企业信息和产品基本信息审核合格的《集中议价目录》品种的物价信息审核结果,即最高零售限价的审核结果。
二、投标企业可在网上查询本企业《集中议价目录》品种的物价信息审核结果,同时可以查询与本企业申报的同“药品名称”下所有企业申报的品种。
三、查询操作
1、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密码登陆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右上角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图片显示为“医药集采系统”)中的“资质审核系统”
2、点击 进入“最高零售限价公示”中“最高零售限价公示及质疑”菜单,查询、下载或打印企业能查询的所有品种的物价信息审核结果。
四、确认和质疑
1、对物价信息审核结果无异议的,企业无需在网上填报质疑。
2、若企业对物价信息审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点击“详情质疑”。对某一品种物价信息审核结果进行网上质疑。
3、网上质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7日16点。
4、网上质疑应明确填写质疑人核实确认的质疑品种的“最高零售价、定价类别和物价批准文号”。
5、网上质疑经审核员核查后,按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为质疑品种的最终物价信息审核结果,作为确认的《集中议价目录》品种最高零售限价。
五、集中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将监督整个确认和质疑过程,签封每日的系统数据。
联系电话:010-63016841。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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