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关于开展新通用名品种和国家一类新药品种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 招标中标区域:广东省 发布日期:2010-08-11
各生产商:
根据《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采购周期内,报名截止后属自主创新的新通用名或国家一类新药品种(已取得生产批件)每半年组织一次专家谈判决定是否纳入挂网采购,经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增补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增补挂网品种范围
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报名截止(2009年8月10日)后取得生产批件的属自主创新的新通用名品种,国家一类新药品种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已参加过我省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的生产商须准备以下材料:
1、增补挂网采购申请(内容、格式由生产商自定)
2、产品材料(装订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
(二)新参加我省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的生产商须准备以下材料:
1、增补挂网采购申请(内容、格式由生产商自定);
2、企业材料、产品材料两部分(装订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
3、同时要出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原件(进口药品总代理出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原件),以上所有原件正副本均可,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由企业带回,否则,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由进口总代理)的2009年阳光采购项目被授权人递交。
三、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请生产商于2010年8月19日下午17时前递交增补挂网品种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企业的任何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十三号楼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厅。
咨询电话:020-87300315,87300270
附件:生产商递交产品材料的要求及模板
根据《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采购周期内,报名截止后属自主创新的新通用名或国家一类新药品种(已取得生产批件)每半年组织一次专家谈判决定是否纳入挂网采购,经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增补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增补挂网品种范围
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报名截止(2009年8月10日)后取得生产批件的属自主创新的新通用名品种,国家一类新药品种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已参加过我省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的生产商须准备以下材料:
1、增补挂网采购申请(内容、格式由生产商自定)
2、产品材料(装订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
(二)新参加我省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的生产商须准备以下材料:
1、增补挂网采购申请(内容、格式由生产商自定);
2、企业材料、产品材料两部分(装订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
3、同时要出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原件(进口药品总代理出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原件),以上所有原件正副本均可,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由企业带回,否则,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由进口总代理)的2009年阳光采购项目被授权人递交。
三、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请生产商于2010年8月19日下午17时前递交增补挂网品种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企业的任何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十三号楼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厅。
咨询电话:020-87300315,87300270
附件:生产商递交产品材料的要求及模板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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