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招标补充公告(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公告作为金塔县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编号:GSJTYGB2010001)的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有关补充公告的内容如下:
一、为确保此次招标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原定于2010年8月19日上午9:30的开标时间调整至2010年9月8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和评分细则另行制定,产品册(投标产品汇总表)报送格式及要求由金塔县医改办另行通知。其余内容暂不变。
三、由金塔县医改办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中,医改办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不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澄清或补充。同时,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提问,由医改办给予答复。
四、9月1日至9月8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装订,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金塔县医改办。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8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
五、凡资格证明材料不全、投标文件和报价不符合要求或违反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投标人,县医改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补充。
联系人:魏占东
联系电话:0937-4421284 13209425600
地址:金塔县卫生局三楼医改办公室
金塔县医改办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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