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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省汉中市关于对申报配送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的通知

信息来源: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中标区域:陕西省  发布日期:2010-09-14

 

  有关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10户符合申报要求、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企业,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考察共分两组,分别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从2010年9月16日始,具体时间由考察组提前通知企业,考察工作按照《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方案》进行,原则上每家企业一天时间。

 

  2、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如实提供考察所需药品经营状况、质量管理情况、药品配送能力及企业的软、硬件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全面反映企业药品经营状况。

 

  3、企业应按照《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纪律》规定进行接待,考察组的食宿、差旅费用由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附件:1.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方案

  2.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纪律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方案

   

  根据《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对申报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查,现对符合规定要求的10户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方案如下:

  一、考察目的和任务

  为保证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考察组应对企业申报条件实地进行逐条核实检查,认真填写《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记录表》,客观、公正地对被考察企业做出评价,完成《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报告》。

  二、考察形式和程序

  考察分为两组,每组5户企业,每户企业考察时间原则上为一天,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电话通知企业联系人。

  第一组:

  组长:余洋 组员:黄信强 刘宏

  考察企业:陕西华远医药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兴庆医药有限公司、西安新西北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汉中市医药总公司。

  第二组:

  组长:任亚军 组员:孟贵林 陈艾钧

  考察企业:国药集团西北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康健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西安医药有限公司、汉中阳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考察程序

  1.考察组与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面;企业简要汇报情况;考察组介绍考察要求、宣读实地考察纪律和注意事项。

  2.检查核实仓储用房的环境、条件;仓库的设施、设备;药品的库存管理及出入库现场管理;营业场所的环境、条件、设施、设备;药品的销售与服务;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有关档案及原始记录;人员培训及考核情况;企业经营状况,配送条件;与有关人员面谈。

  3.填写《实地调查记录表》,完成《实地考察报告》等。

 
 

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地考察纪律

 

  一、考察工作应遵循《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廉政制度(试行)》和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现场考察方案进行。

  二、客观反映现场考察情况,如实记录考察内容,公正评价被考察企业。

  三、对被考察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

  四、不向被考察单位泄露考察结果及相关信息。

  五、除企业申请时提交到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料外,不向被考察单位索取与药品“三统一”配送无关的资料。

  六、不夹带进行商务活动,不利用考察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任何利益。

  七、不参加与考察无关的娱乐及其它活动,不借考察机会游山玩水,不收受被考察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馈赠,不得以各种名义向被考察单位索、拿、卡、报(销)。

  八、考察期间按照规定标准食宿,住三星级以下饭店,吃工作餐。

  九、监督举报电话:

  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0916-2828821

  汉中市纠风办  0916-2219476

 

  考察组宣读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件由考察组长在实地考察见面会议上宣读,签字盖章后与考察报告等文件一并交回汉中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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