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公告
一、总体安排
本次集中采购主要包括企业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和密码、网上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资质文件、资质审核、企业报价、竞价(议价)评审、公布入围结果等几个阶段。在此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通过“内蒙古药械集中采购平台(www.nmgyxcg.gov.cn)”陆续发布有关公告、通知和公示信息,相关企业务必每天登录此网站了解相关信息,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后果自负。
二、集中采购方式
本次集中采购采取医药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的方式,对《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目录》中确定的药品进行集中采购。凡是生产《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目录》中包含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三、报名方式
1、现场用户名、密码领取:新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持用户名及密码领取函(见附件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和密码。
2009年已入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生产企业继续使用目前药品网上交易系统中的用户名、密码。但如果现持有生产企业用户名、密码的被授权人不是本企业职工,需于2010年9月26日之前按照要求变更生产企业被授权人,以及重置密码(见附件2),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生产企业承担。
报名、领取用户名及密码时间:2010年9月19日-9月20日17:30
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2、网上报名:企业凭领取用户名、密码后登录内蒙古药械集中采购平台(www.nmgyxcg.gov.cn)资审报价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四、企业网上填报信息和编制、报送资质文件方式
1、企业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用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企业信息填报指南》的要求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产品信息。填报的信息将对企业是否能够中标产生重大影响,请认真填报和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企业填报信息工作完成、审核无误后,需要将填报信息在网上提交,信息一经提交,企业将无法再次修改,请如实填写并认真检查网上填报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网上信息填报时间为2010年9月19日-9月26日18:00(平台24小时开通)。
2、编制、报送资质文件
企业填报信息提交完成后,按照《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预公告》(注《关于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预公告》中附件7 “企业信息审核表”和附件8 “报名产品信息审核表”由企业网上填报信息后通过计算机直接打印生成)的要求编制、报送资质材料(须提供原件的必须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送资质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9月27日-2010年9月30日和2010年10月8日-2010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时30分-6时。企业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3)。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企业可以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企业不得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药品品种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五、关于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和资格审核的工作安排
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另行通知,请各药品经营企业近期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到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报名,报送规定的材料,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公示,供生产企业选择。
六、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4930516,4930630,4930595
传 真:0471-4919513
特此公告。
附件:1、 企业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委托函
2、 企业密码遗失重置函
3、 企业资料递交时间及安排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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