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关于修正药品“三统一”增补药品目录个别品规的通知(2010-9-18)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卫生厅陕卫药便函[2010]12号、陕卫药便函[2010]13号、陕卫药便函[2010]14号,现将以下品规作如下修正:
1、醋酸甲地孕酮片,片剂,1mg修正为:醋酸甲地孕酮片,片剂,1mg*100s;
2、醋酸甲地孕酮片,片剂,2mg修正为:醋酸甲地孕酮片,片剂,2mg*12s;
3、醋酸甲地孕酮片,片剂,4mg修正为:醋酸甲地孕酮片,片剂,4mg*100s;
4、炔雌醇片,片剂,5μg修正为:炔雌醇片,片剂,5μg*20s;
5、炔雌醇片,片剂,20μg修正为:炔雌醇片,片剂,20μg*20s;
6、炔雌醇片,片剂,50μg修正为:炔雌醇片,片剂,50μg*80s;
7、速效救心丸,滴丸剂,40mg*50丸修正为:速效救心丸,滴丸剂,40mg*150丸;
8、雷公藤片,片剂,10mg*100s修正为:雷公藤片,片剂0.033mg*100s;
9、雷公藤片,片剂,10mg*50s修正为:雷公藤多甙片,片剂,10mg*50s。
《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增补药品统一采购目录》也做了相应修正,请各投标企业及时更新数据。
陕西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
二0一0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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