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铁岭市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服务遴选招标公告
经铁岭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铁岭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铁岭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服务遴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9〕35号文件)及《辽宁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精神,为保障我市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经铁岭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8家以内药品配送企业,负责本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服务工作,配送服务周期为一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辽宁省范围内注册的药品批发企业
(五)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配送企业参选的基本条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0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直接与采购人联系索取招标文件。
报名须提交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GSP证书》以上“五证”原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配送企业响应申请函(格式见附件二)。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010年12月7日9:00分(北京时间),铁岭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6号 市人大办公楼市卫生局0919室)。过时视放弃且不再受理。
五、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铁岭市卫生局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6号 市人大办公楼市卫生局0919室
联 系 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0410-2683833 13704907389
铁岭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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