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关于公示投标企业知名度认定情况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综合评分标准》第四条“企业知名度”有关规定,经查证比较,现将审核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因《2008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涉及制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的统计表只有《化学药品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前400家]》、《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前300家]》(以下简称“排名表”)。经“三统一”办公室研究决定,以此排名表作为企业知名度评分的依据。
二、经核查,共有77个投标企业的名称与“排名表”的名称完全一致(详见附件表1),进入评分标准规定的排名范围。
三、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7个投标企业的名称与排名表中的名称存在差异,初步确认为知名企业;
四、扬子江药业集团等以“集团”或总公司名称进入“排名表”中的企业,其下属的19个核心企业初步确认为知名企业 (详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于1月29日18时前递交书面申诉。
办公地址:西安市环城南路90号德桂圆大酒店八楼。
联系电话:13309219613 13319208279
附表:知名企业核查公示表
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
药品统一采购招标工作协调小组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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