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招标中标搜索: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招标中标信息 > 2010年吉林省关于接收“标准首仿”证明材料的通知

2010年吉林省关于接收“标准首仿”证明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招标中标区域:吉林省  发布日期:2010-03-17

各供应商:
    经研究,参加2010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的供应商可在标准信息质疑截止前(具体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递交“标准首仿药品”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的资料应包括产地省药监部门出具的“标准首仿”证明原件、药品批件、质量标准等资料。“标准首仿药品”指国内首家仿照专利技术生产的药品,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结合质量标准起草证明为依据,其化学名必须与原研药品完全一致,适应症与原研药品一致。
  望周知。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联系电话:010- 邮件:***@qq.com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