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0〕20号关于公布部分挂网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申诉及仲裁会议决定,报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领导、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公布部分药品目录,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目录(二)》,《相关药品目录》。
二、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附件1中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上网医疗卫生机构可从附件1、2中自行选择采购本单位需用的药品,采购价不得超过本通知公布的最高采购限价,临时零售价按《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基本药物和部分药品挂网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127号)文公布执行,如实际采购价低于挂网最高采购限价的,其临时零售价按照发改委及省物价相关规定执行。
三、原上网限价的基本药物药品目录中的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季德胜蛇药片(0.4g*60片),由于企业对申诉仲裁结果不予认可,各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从本文件执行之日起不得再采购。
四、各上网医疗机构请自行下载本目录,我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五、本通知从2010年3月13日起正式执行。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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