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网上建立配送关系的紧急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我中心已将企业上报的配送关系数据导入基本药物交易系统,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平台正式投入使用。但由于一些企业上报的配送数据不规范、填写项目不全等原因,导致相关配送关系未能及时建立。为方便企业快速建立配送关系,顺利开展网上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开放网上选配送系统,企业自行维护配送关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维护时间
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0月31日16:30
二、维护范围
包括全部中标目录。即第一批中标目录和第二批中标目录
三、维护方法
进入“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基本药物交易系统”,建立配送关系。详见《2011年度吉林省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和《2011年度吉林省基本药物选择配送关系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四、维护要求
1、生产企业自行配送的,也需与本企业开通的配送企业账号建立配送关系;
2、中标企业必须确保中标药品在全省范围内全覆盖;
3、中标企业和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已经递交的药品购销合同、委托配送函,维护配送关系;
4、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31-88516205-8825。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联系电话:010- 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