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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安徽省加强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等药品规范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卫药秘〔2011〕702号)

信息来源:安徽省卫生厅  招标中标区域:安徽省  发布日期:2011-10-28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临床主要用于镇咳,疗效较好、使用面广,是老百姓常用的镇咳药品。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剂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黄碱2种成份作用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极易造成滥用,对人体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生命。近段时间,我省大城市周边少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120ml,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偏多。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存在未进行诊疗活动、未凭处方直接销售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违规行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了严肃处理。为加强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等药品采购和使用的管理,现通知要求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采购计划时,要按照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的实际用量提供采购需求,要从严控制采购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从严把关。

 

 

二、基层医务人员要熟悉掌握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的组成和使用方法,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遵守止咳药物的用药原则,合理用药,严格控制剂量,严防滥用药物和违规出具处方现象的发生。原则上,每次处方不超过该药品3日常用量。给未成年患者使用必须在家长的监护下。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自律和社会责任感。将含特殊药品制剂使用管理列入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医务人员认识到含特殊成分药品制剂规范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了解含特殊成分药品制剂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的社会危害和自身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类似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同时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预防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滥用危害性的宣传,增强公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和预防药物滥用的意识。

 

 

四、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等特殊药品采购使用的监管,对采购量异常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负责人要进行告诫谈话,督促其整改到位。省药采中心将跟踪监测各地的采购使用量,对采购量异常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要时采取限采、停采措施,并在全省通报。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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