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2011年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根据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建设工作要求,需采集各有关单位基本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采集表(附件1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附件2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2、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汇总表(附件3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填写,附件4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二、报送程序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写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报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汇总所辖县(市、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附件3)后,集中报送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填写所辖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所有信息及材料(附件1、2、3、4),纸质材料特快专递至厅药械采购中心(地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xyxcg@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张爱军 电话: 0351-3580300
庞 勃 电话:0351-5271189
三、报送要求
“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有关信息”是平台建立、使用及操作等有关工作程序的重要资信,将用于存储和备案使用。请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如实、规范、准确填写,纸质材料须经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采集表1.xls
附件2: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采集表2.xls
附件3: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汇总表1.xls
附件4: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信息汇总表2.xls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联系电话:010- 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