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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10月份)情况通报([2011]5号)

信息来源:湖北省基本药  招标中标区域:湖北省  发布日期:2011-11-28

 截止10月31日,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月份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订单总金额为88534109.45元,配送金额为78829259.06元,配送率为89.04%,入库药品金额为78378477.05元,入库率为88.53%。现将10月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购和配送情况


(一)按药品分类统计情况


全省共采购了1029个品规的药品,占有效挂网目录1041种的98.85%。药品采购情况详见附表1 按药品分类情况一览表。


(二)按生产企业分类情况统计


全省共采购了502家中标生产企业的药品,占505家中标生产企业的 99.41%,生产企业的情况见附表2按生产企业分类情况一览表。


(三)按配送企业分类情况统计


全省共有264个配送企业参与配送,其中订单金额居前三位的是是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宜昌市康鑫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和湖北天力医药有限公司,其订单金额分别为4619219.83、2557717.948元和2354726.788元;订单金额最小的是武汉福泽医药有限公司,为14.8元。


湖北惠康医药有限公司等25家配送企业的药品配送率为100%,配送率大于等于90%的有湖北咸宁中药材有限公司等118家配送企业,大于等于80%的有湖北爱尔康医药有限公司(原鄂州市慈济医药有限公司)等58家配送企业,小于80%的有恩施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等63家配送企业,其他配送企业的配送情况见附表3 按配送企业分类情况一览表。


(四)按地区分类情况统计


全省共有96个县(市、区)采购了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最大的是随州市随县,采购金额为4044887.609元,最少的是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采购金额为18486.83元。


神农架林区药品配送率为100%,配送率大于等于90%有黄石市铁山区等54家县(市、区),大于等于80%的有孝感汉川市等27家县(市、区),低于80%的有宜昌市夷陵区等14家县(市、区);


神农架林区药品入库率为100%,入库率大于等于90%有黄石市铁山区等53家县(市、区),大于等于80%的有黄石市西塞山区等28家县(市、区),低于80%的有宜昌市当阳市等14家县(市、区)。其他地区具体情况见附表4 按地区分类情况一览表。


(五)按机构分类情况统计


全省共有1214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了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居前三位的是枝江市安福寺镇中心卫生院、秭归县水田坝乡卫生院和郧县城关镇卫生院,其采购金额分别是434550.02、374951.85和74253.58元。采购金额低于10000元的有云梦县伍洛镇卫生院等111家单位,茅箭区赛武当林场卫生院等3家医疗机构采购量不足1000元,其中团风县黄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采购金额为524.08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月份的采购情况见附表5 按医院统计情况一览表。


自基药实行网上采购以来,共有123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网上采购了药品。累计五个月的采购金额,居前三位的是随县均川镇卫生院、钟祥市柴湖镇中心卫生院和枝江市安福寺镇中心卫生院,其采购金额分别为1616041.64、1440425.21和1383289.53元;累计采购金额低于5000元的有洪湖市茅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其中樊城区定中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采购金额仅165.78 元,为全省最低;全省其他医院的采购情况详见附表6医院累计采购情况一览表。

二、生产企业勾选配送企业情况


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和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第一批中标企业,一直未勾选配送企业,省卫生厅已将上述三家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其中标品规从中标数据库中删除。目前,第二批中标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均未勾选配送企业,省卫生厅将依照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发布的《湖北省医药购销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全省部分县(市、区)未能按《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基本药物货款结算的紧急通知》(鄂卫办通[2011]21号)文件要求支付基药采购款;二是少数生产企业在更改配送关系时,未能与原配送商协商一致;三是部分特殊使用类抗菌类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滥用情况;四是仍有部分企业的配送率不高。


(二)下一步工作


省级采购机构将主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省卫生厅将抓紧时间办理账户、周转金等手续,尽快开展以省为单位支付基药货款工作。在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具备支付条件以前,督促各地按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基本药物货款结算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及时与配送企业结算货款。
二是加强对更改配送关系的管理,拟发文对更改配送关系进行规范。


三是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鄂卫办通[2011]12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抗菌药物采购使用的管理,对滥用抗菌药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结算情况和连续5个月采购金额低于5000元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附表1 按药品分类情况一览表

 

 


   附表1-1有采购但没有配送的药品统计表

   附表2 按生产企业分类情况一览表


附表3 按配送企业分类情况一览表


附表4 按地区分类情况一览表


附表5 按医院统计情况一览表


附表6 按医院累计采购金额统计情况一览表


  

 


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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