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招标中标搜索: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招标中标信息 > 关于2011年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类疫苗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2011年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类疫苗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广西政府采购  招标中标区域:广西区  发布日期:2011-1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774)批准,现就平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类疫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二类疫苗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GG20111006-PN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A分标
狂犬疫苗
6500
人份
B分标
狂犬免疫球蛋白
4000
C分标
流感疫苗(儿童)
5000
D分标
23价肺炎疫苗
2000
E分标
口服轮状病毒疫苗
4000
F分标
微卡(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
5000
G分标
水痘疫苗
4500
H分标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1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疫苗,具备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经销单位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GMP证书;


(4)物价批件;


(5)所投产品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及《生物制品国家批签发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 12 月8日至2011年 12 月28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二楼财务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平南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及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


投标人应于2011年12月28日下午17时整前以投标单位的名义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现金等形式交纳,如以转帐、电汇、现金缴存银行形式的,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中明大厦分理处银行帐号:20-006201040003699)时间不得迟于2011年12月28日下午17时整。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二楼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二楼开标厅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参加。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闭健健  ;联系电话:0775-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7820666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8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联系电话:010- 邮件:***@qq.com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