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样品备案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和选择配送企业的友情提醒
2011年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公布,为保障基本药物供应,中标企业须在2012年1月10日前依次完成以下工作:
一、样品备案。根据江苏省药监局有关规定完成样品备案,并将样品备案回执递交至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二、网上签订购销合同。中标企业用带企业签章的CA登录(领取多个CA的,粘贴标签无流水尾号的),查看具体采购计划,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选择配送企业。采购中心与中标企业在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后,中标企业网上按相应要求选择配送企业,只能有对采购计划的县(市、区)进行选择,必须完成全省所有有采购计划地区的配送企业选择后,方可进行网上提交。
如中标企业选择各地市推荐配送企业以外的企业承担配送工作,则须事先根据2011年12月12日发布的《通知》对配送企业进行资格查询,以产品和省辖市为单位进行新增,并向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提供新增配送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组织机构证明、配送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盖配送企业鲜章),以及《新增配送企业数据申请表》(见下表,同时递交EXCEL电子版一份,文件名以投标序号命名,如“672”)
采购中心将及时更新平台内配送企业,供中标企业选择。
联系电话:83620940、83620950
附件:新增配送企业数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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