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关于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网上交易培训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义乌市卫生局:
为做好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网上交易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交易业务。
二、培训范围、对象
(一)范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试点基层医疗机构;
(二)对象:各试点基层医疗机构药剂科负责人和采购人员各1名。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0年1月25日-29日。各市卫生局统筹安排辖区内各试点县的培训时间,原则上每个县不安排在同一天。
(二)地点:由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所在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落实。
四、组织工作
(一)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网上交易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具体开展组织工作。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落实培训时间、场地,并组织辖区内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派人参加。
(三)各试点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准备上网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四)参加培训的医疗机构现场填写《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开户资料表》(详见附件1)后,现场发放上网采购账号和密码,自2010年2月1日起统一开通。
(五)省药品采购平台技术培训各市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六)其他医疗机构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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