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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江苏省卫生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苏省卫生厅  招标中标区域:江苏省  发布日期:2012-05-07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疗机构、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为全面、准确了解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数据,掌握各地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基本状况,为制定医疗卫生相关政策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核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信息数据,是科学制定医疗卫生发展规划、依法行政、加强管理的基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摸底调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调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面布置,认真落实,按时完成,确保通过此次摸底调查,清楚掌握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摸清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数据。

 

 

  二、全面部署,落实责任。各市卫生局要认真落实此次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医政处作为牵头处室,明确专人负责,中医、疾控、社妇、农卫等处室要各负其责,分别负责医疗机构(含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信息数据收集、统计、核实工作,各地信息统计中心协助做好信息统计、核实和汇总工作。各处室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部署此次信息数据调查核实工作,并负责全市信息数据的统计、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梳理,摸清底数,并组织逐一填报,要求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按时上报当地卫生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责任、逐级审核,确保这项工作全面、准确、按时完成。我厅将对各地上报的信息数据进行抽查复核,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列入今年我厅对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三、完善信息,动态管理。各市在做好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要将此次调查核实的数据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不一致的应进行修改更正,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信息数据,并要在日常医疗机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和校验管理工作中全部使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保持医疗机构信息实时更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此次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对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注册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凡是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或《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到登记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凡是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对本单位已聘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要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规范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的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更新“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中的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卫统2表),其中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信息要与医师注册和护士注册系统的信息基本一致。信息修正工作应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我厅将在整个调查工作结束后公布各地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一致性情况,对一致性差的县(市、区)和医疗卫生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调查范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由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配备了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的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

 

 

  (二)调查内容: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医疗机构填写《全省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附表1),卫生机构填写《全省卫生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附表2),各市卫生局将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的信息汇总,形成《各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附表3)、《各市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附件4)和《全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数据统计表》(附表5)。

 

 

  (三)上报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将填写的信息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将信息报所在地卫生局,由当地卫生局统一汇总上报。

 

 

  2、各市卫生局将信息审核、汇总后,填写《全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数据统计表》(附表5),经分管局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我厅,同时将附表3、附表4、附表5的电子版一并上报。附表1、附表2原件留存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查。

 

 

  3、上报时间:5月11日前,各市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报我厅医政处;6月10日前将调查完成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上报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王晶、邵淑滨

 

 

  联系电话:025-83620545、83620813、83620810(传真)

 

 

  电子邮箱:yzc@jswst.gov.cn

 

 

  中医医政处联系人:戴运良,联系电话:025-83620506

 

 

  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联系人:陈安琪

 

 

  联系电话:025-83620753

 

 

  电子邮箱:tjzx@jswst.gov.cn

 

 

  

  附表:

 

 

  1、全省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2、全省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3、各市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

 

 

  4、各市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统计一览表

 

 

  5、各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数据统计表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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