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江西省公布部分短缺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挂网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省卫生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上报的的短缺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信息进行了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制定了纳入短缺药品挂网目录的原则、程序,并从上报的256个药品中遴选出 28个现阶段我省各级医疗机构供需矛盾突出的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列入挂网目录给予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标药品的生产供应企业应严格履行购销合同,对照短缺药品挂网目录,认真分析,查找短缺原因,提出解决短缺问题的有效措施,保障临床用药需要。如遇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应的,需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经查实无正当理由不供应或不配送中标药品的企业,将按我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短缺药品挂网目录信息,结合本单位疾病防治需要,调整优化药品库存,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并按要求做好挂网目录内药品年度需求量和当前库存情况的核实上报工作。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短缺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的库存、需求情况,对于医疗机构没有库存或难以采购到的临时急需药品,要积极协调医疗机构间短缺药品相互调剂使用,做到程序便捷、急用急调、保证使用。
4、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地上报信息,动态更新短缺药品信息。并进一步完善我省短缺药品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短缺药品信息网上直报、直查,使药品采购供应各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附表: 短缺基本药物目录信息汇总表
江西省基本药物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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