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药品配送企业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皖政【2009】12号文件要求砀山招投标中心受砀山县卫生局的委托,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竞标。
所属地区:安徽
一、投标人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应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一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税)达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截止至上年度12月31日)在300万元以上。
(2)企业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 、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3)企业应具备满足药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仓储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库,其容积不低于20立方米,具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
(4)企业应具备覆盖本区域的药品配送运输能力,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能保证急救药品2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5)企业应建立与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数据信息交换平台。
二、报名、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标者请于2010年1月12日?2010年1月14日17时(工作日时间)前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砀山招投标中心214房间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过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更换新证,除提供新证外,还须提供2008年12月31日之前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此资料)
(6)能证明仓储面积、配送设施符合条件的资料(仓储面积证明(药监局审核鉴定合格的)、配送车辆的行车证等)
以上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并另附加盖单位公章的3份A4纸复印件。
招标人: 砀山县卫生局
联系人: 张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55760966
砀山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夏主任 联系电话: 0557-8095202
砀山县卫生局
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0年1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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