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公示义乌市各医疗机构抗菌素使用目录的公告
为防止抗菌素滥用,规范各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根据“阳光用药工程”,经我市各医疗单位筛选上报,我局将各单位抗菌素使用品种汇总公示如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当前公开的为各单位根医院级别额定品种数及10%增补数(以通用名为准),但各单位在使用中须动态控制在:三级医疗机构50种以内,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控制在35种以内,其他医疗机构控制在30种以内。具体使用品种原则上每个季度可自行变动,变更目录范围即为本单位上报的所公示目录。
二.在具体临床使用中,须首选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含省增补),优先选用医保用药,鼓励使用廉价药物目录内抗菌素品种。
三.公立医疗机构需按卫生局确标目录在网上采购使用,优先采购使用最低价产品。
四.社会各界对本目录如有意见、建议、监督、举报等,请致电85258135。
义乌市卫生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号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联系电话:010- 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