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增补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谈判的通知
根据《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和《2012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品种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无限价和独家投标的品规将进行价格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判时间:9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6:00。
二、谈判地点:京东宾馆(南昌市北京东路222号,南昌大学南院正对面)。
三、谈判范围
(一)已报价的独家品规纳入价格谈判,有限价但企业未报价或报价为0的不纳入谈判范围。
(二)无限价且经济技术标评审入围的品规纳入价格谈判,经济技术标评审未入围的不纳入谈判范围。
四、谈判品规及分组安排:见附件。
五、谈判程序
(一)核对被授权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的被授权人(与投标纸质材料一致),投标的被授权人因故不能来的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重新出具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除被授权人外只允许1-2人随同参加谈判。
(二)被授权人陈述。被授权人对其投标品规的原料成本、工艺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科研成本和利润等情况进行陈述,时间约5分钟,并递供样品。
(三)专家组提问。专家向被授权人提问,了解该品规有关质量、价格信息。
(四)专家组合议。专家组根据以上信息对该品规价格进行评价后,提出参考价。
(五)被授权人确认报价。经谈判后,被授权人对其最终报价当场在谈判价格确认表中签字并盖手印确认。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投标人按照附件的时间和会场安排准时参加,逾期不参加谈判和不接受谈判价格的,一律视为放弃。
(二)被授权人在谈判当天报到时领取谈判序号,一律按序号依序进入谈判会场。
(三)所有品规只进行一次谈判,被授权人对签字确认后的结果不得进行修改。
(四)被授权人自带与价格谈判有关的参考资料(如产品信息、生产成本核算、外省中标价、社会药店零售价等),参考材料可提供电子版或纸质材料。
附件:谈判品规目录及分组安排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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