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药监局关于药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集中检查工作通报
为切实解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比例偏低、不报、少报、瞒报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根据宣庆生副局长要求和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座谈会安排,8月3日至7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省局安监处,从各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抽调30余人,组成了8个检查组,对全省50家重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采取先听取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汇报、翻阅查看相关资料、核实《安徽省药品生产企业ADR监测和报告工作检查表》以及进行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ADR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现状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ADR监测机构初步建立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药品生产企业初步建立了ADR监测机构,大多数企业制订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设立了ADR监测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等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开展了一些基础的ADR监测工作;约20%的企业真正建立了相关制度和组织并实际有效运行,大部分企业从事ADR监测工作的人员素质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ADR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较好企业及做法
合肥神鹿双鹤九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经现场核实,企业填报的《安徽省药品生产企业ADR监测和报告工作检查表》情况属实。该企业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能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并开展相应的风险和效益评估,撰写了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但未向省ADR中心提交,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资料进行了分析、评价,能主动开展药品安全性研究,较完整地建立并保存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档案。
六安华源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将ADR监测工作分为二段,第一段由客户服务部负责报告的收集,具体做法为充分发挥各销售业务员的作用,由业务员负责收集其销售区域的ADR报告,第二段由质保部进行上报、归档等其他处理工作。
二、药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生产企业虽然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但具体内容不能适应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较差,有待更新完善;培训效果较差,应加大培训力度,尤其要加大对销售人员的培训。
(二)虽然大多数企业都成立了ADR监测领导小组,但部分负责人对监测工作不了解,甚至存在观念上的错误。有的企业认为自己的产品是老产品、普药,甚至是具有保健功效的产品,没有不良反应;有的企业认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是给自己的产品挑刺;有的企业认为它的产品全部出口,与国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无关等等,企业责任感和积极主动性有待提高。
(三)部分企业未能向省中心及时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对本企业生产品种不良反应有关信息未进行定期汇总,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有待开展,极少数企业有报告,但未上报,存在应对检查的嫌疑。
(四)少数企业尚未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注册用户,已注册的部分用户信息也有待更新完善;
(五)部分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管理机制上规定生产企业只负责药品生产,营销公司负责销售,往往受地域限制,不便于工作联系,相关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ADR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各市、县局及其ADR中心要把加强药品生产企业ADR监测和报告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之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与全局的ADR监测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在每年开展的“四个一”活动中,要将药品生产企业ADR监测和报告纳入整个方案之中,加大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其监测上报水平和分析评价能力。
(二)要提高认识,各医药企业要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与产品质量、企业生存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公众安全用药的需要,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到ADR“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预警作用。
(三)要大力增强企业主动搜集ADR的意识,发挥营销和临床使用终端业务人员的主体作用。企业要把ADR报告收集工作纳入业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中,充分调动他们收集ADR报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各种业务活动平台,大力宣传推动工作开展。
(四)加强企业业务员的ADR监测专业培训,结合产品特点进行针对性培训。一要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让员工明确依法监测和报告的责任和义务;二要对公司所生产品种的不良反应进行专题性培训,使所有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和重点。
(五)理顺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保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顺畅、快速和高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涉及企业内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应该在企业ADR监测部门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力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进一步加强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分析和评价工作,企业要定期检索本企业产品的ADR情况,为企业产品安全性回顾及相关研究作好服务工作。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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