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购进销售和使用8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的紧急通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安徽查处一批涉嫌用化工色素染色的中药饮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的源头,在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中染色增重、掺杂使假,会对后续的中药生产、临床配方使用带来极大危害,是严重、恶劣的违法行为。鉴于部分问题中药饮片已流入市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严防用化工色素染色的中药饮片用于临床配方和中成药生产,并严查生产、销售和使用染色增重等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不法行为。
为进一步深化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严防用化工色素染色的中药饮片流入我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给消费者造成危害,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经请示省局同意,在未接到国家局和省局正式文件之前,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暂停购进、销售和使用8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
这8家企业是:安徽国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维涛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亳州市凯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福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贡药饮片厂、亳州市万珍中药饮片厂、安徽海鑫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辖区内所有涉药单位从即日起,不得购进、销售和使用上述8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否则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上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要督促各涉单位进行监督送检,经检验合格后可允许销售使用。各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严查严防生产、销售和使用染色增重等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2012年9月19日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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