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2〕60号关于恢复和撤销部分药品挂网的通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品集 招标中标区域:全国 发布日期:2012-09-29
上网医疗机构及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上网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合格资质证明材料的通知公布已挂网药品补充资料审核结果的通知》(川基药采?2012?49号)和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精神,目前有部分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发生变化(包括资质审核不合格或已补充合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审核不合格撤销挂网的药品目录见附件1。
二、对2012年4月因资质材料不合格停止挂网的部分药品,目前已补充合格资质材料,现恢复上网采购,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2。
三、有部分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已发生变更,请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参照执行,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3。
四、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资质审核不合格撤销挂网的药品目录见附件1。
二、对2012年4月因资质材料不合格停止挂网的部分药品,目前已补充合格资质材料,现恢复上网采购,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2。
三、有部分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已发生变更,请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参照执行,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3。
四、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资质审核不合格撤销挂网的药品目录
2.恢复挂网药品目录
3.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变更的药品目录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2年9月28日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联系电话:010- 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