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品种网上申报及递交资质证明文件的通知
一、申报品种的企业,通过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右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栏目下“药品”图标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界面,点击“资质申报系统”,登录申报系统,对拟申报的品种进行查询、新增、申报、打印等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见系统内发布的“资质申报系统企业端用户手册”和“企业产品申报录屏视频”)。新增领取用户名、密码申请递交(邮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
(一)企业主体信息申报
企业必须在“企业主体信息申报”菜单下填报企业主体信息,完成企业主体申报。将上述操作申报后形成的《递交资质证明文件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打印加盖公章后,与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主体册)其它文件装订成册。
企业实际名称与平台现有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暂按平台现有名称申报企业主体信息和产品,待我中心审核实际资质证明文件后予以变更。
(二)企业产品信息申报
操作一:在“平台已有产品申报”菜单下可查询到我中心平台中已有可申报产品,企业可直接申报,同时“维护”其它信息。
操作二:在“新增产品申报”菜单下申报企业新增产品(或产品名称、剂型、规格、转换比、包材、生产企业任一项有变化的产品),点击“申报新增产品”,按步骤将产品信息填写完整,完成申报。
操作三:进口产品申报按照上述两种操作完成申报。
产品申报错误时,须删除原申报产品后重新申报该产品。
将上述操作申报后形成的《申请资格审核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后,与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主体册)其它文件装订成册。
企业须将全部拟申报产品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一并递交。
网上申报时间:自2012年10月22日始至2012年10月25日止。
二、按《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使用说明》要求,递交品种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本次集中采购原则上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资质证明文件,文件递交人应于规定时间将资质证明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也可由被授权人至采购中心现场递交)。
(一)采取邮政快递方式递交资质证明文件
快递邮寄时间:自2012年10月23日始至2012年10月26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快递邮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感化胡同3号院5号楼西门5层(邮编:100053)
企业须在邮件详情单寄件栏“单位名称”处注明“资质申报系统”用户名,如2009ypqy****。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快递接收情况。
(二)采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资质证明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递交委托授权书》中被授权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
《资质证明文件递交委托授权书》中标明的品种数与《申请资格审核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中所列总品种数必须一致。
现场递交资质时间:自2012年10月23日始至2012年10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递交资质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27室。
三、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产品、递交资质证明文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集中采购。
四、集中采购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3016841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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