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促进36个试点县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于2009年12月18日发布了基本药物投标报价指导价格。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省政府设立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按不高于基本药物投标报价指导价格的规定,依照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进行竞价或议价,形成了中标价格(含配送费)。根据省药品集中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提交的中标价格,经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讨论,由我局最后审定。现将我局审定后的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发布的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共296种,2740个剂型规格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集中采购形成的中标价格,计227种、 2446个剂型规格品;第二部分为直接挂网采购价格,计69种、294个剂型规格品。具体价格见《湖南省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一览表》。
2、本次发布的中标价格和直接挂网采购价格均为基本药物的最高零售价格,36个试点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销售基本药物时不得突破本公告统一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
3、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对基本药物的进、销价格进行公示,并悬挂12358举报电话温馨提示牌,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基本药物中的中药饮片价格管理仍按我局现行规定执行。
5、本公告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自2010年1月31日起执行。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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