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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曲靖市考核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及遴选生物制品配送企业公告

信息来源:曲靖市卫生局  招标中标区域:全国  发布日期:2012-11-22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保证基层用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12]767号)要求,经曲靖市卫生局研究决定,在“曲靖市 2010-2011年25家药品配送企业”中,经考核评审确定曲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15家;并结合曲靖实际,遴选曲靖市生物制品配送企业两家,配送周期均为一个采购周期。现公告如下:
  一、曲靖市2012年考核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一)考核评审条件
    1、“曲靖市2010-2011年25家药品配送企业”均参加考核评审。
  2、“曲靖市2010-2011年25家药品配送企业”中,不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不进入“2012年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范围,即:不纳入“2012年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但仍可对曲靖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进行配送,具有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疫苗)配送许可证的也可进行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疫苗)的配送。
  作为“2012年曲靖市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取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
   (2)注册资本金:省及昆明市属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曲靖市及县属企业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仓储面积:省及昆明市属企业不少于10000平方米;曲靖市及县属企业本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
  (二)曲靖市2012年考核评审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1日?27日在曲靖卫生网发布,并分别电话通知到“曲靖市2010-2011年25家药品配送企业”。
  (三)考核评审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提交2011年1-12月和2012年1-10月企业在当地的税务部门提供的销售业绩及纳税申报表;
     4、仓储条件及企业申报批准的仓库面积(含冷库)
的证明、合同等材料。
     5、配送车辆行车证、营运证标明的单位和用途等材料。
     6、《配送服务承诺书》一般药品、紧急药品配送到乡、村医疗机构的时间。
     7、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两年内有无经营假劣药品记录。
     8、配送机构、人员材料,能提供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9、具备能实现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云南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基层医疗机构配送方案。
  11、企业储备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的品种、数量、金额。
  12、提供企业信誉等相关材料。
  二、遴选曲靖市2012年遴选生物制品配送企业
   (一)遴选曲靖市生物制品配送企业报名条件
  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1、依法取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疫苗经营许可)、《药品GSP证书》;
  经营范围齐全(含血液制品及疫苗),涵盖国药准字S的全部药品;遴选出的两家生物制品配送企业只能对曲靖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生物制品进行配送,不能进行其它药品的配送;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政策。
  2、注册资本金:省及昆明市属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曲靖市及县属企业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仓储面积:省及昆明市属企业专业用于生物制品的仓储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曲靖市及县属企业专业用于生物制品的仓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具备独立的冷库,容积不得小于100立方米;具备完整的冷链运输设备。
   (二)遴选曲靖市生物制品配送企业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1日?27日在曲靖卫生网发布。
   (三)遴选曲靖市生物制品配送企业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疫苗经营许可)、《药品GSP证书》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提供2011年1-12月及2012年1-10月企业在当地的税务部门提交的销售业绩及纳税申报表。
  4、提供与生产厂家合作的购销协议及相关资料、生物制品授权委托书;配送网络覆盖等有关资料。
  5、仓储条件及企业申报批准的仓库面积(含冷库)
的证明、合同及具备冷链的储存等证明材料。
  6、冷链运输设备及其他配送车辆行车证、营运证标明的单位和用途等材料。
  7、《配送服务承诺书》确保能按时、按质、按量进行生物制品配送;经营范围齐全(含血液制品及疫苗),涵盖国药准字S的全部药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价格管理政策;
  8、医疗机构配送方案。
  9、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两年内有无经营假劣药品记录。
  10、配送机构、人员材料,能提供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11、具备能实现对生物制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评审和遴选曲靖市生物制品配送企业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相同:
  提交材料时间:2012年11月28日?29日;
  提交材料地点:曲靖市交通路64号市卫生局二楼基药科。
  四、有关要求
  (一)按规定时间一次性提供考核评审或遴选生物制品配送企业材料,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二)参加遴选曲靖市生物制品的配送企业,请提供制作企业办公、仓储、生物制品储备、运输工具影视光碟1份(必要时现场实际查看)。
  (三)“曲靖市2010-2011年25家药品配送企业”均需提供相关考核评审资料,逾期未提供的,视同放弃曲靖市25家药品配送企业资格;
  参加遴选曲靖市生物制品配送企业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同放弃。
   《曲靖市2012年考核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及遴选生物制品配送企业办法》详见曲靖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qjwsj.gov.cn/typenews.asp?id=1384。
                                  
                                

                                
                                
                                 曲靖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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