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监狱系统医疗机构药品和低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有关通知
各入围供应商:根据《广西监狱系统医疗机构药品和低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管理办法》(桂狱装卫[2012]36号)通知精神,现将备案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监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填写《药品和低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申请表》(见附件1),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通知备案产品指定的入围配送商按《备案产品资料递交目录》(见附件2)要求同时递交产品材料,于每月15日前报至广西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每月15日材料接收截止后,广西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备案产品资料审核流程》(见附件3)对各监狱医疗机构上报的备案产品及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次月10日进行挂网公示。公示和审批通过的备案采购品种,供应商需按80元/个向广西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缴纳挂网服务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技术装备处审批通过的备案采购产品结果将导入交易系统,并及时通知医疗机构进行采购。
三、备案材料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3-1号阳光100写字楼3楼TB-302室(邮编:530022)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传真):0771-5839552
附件:1、广西监狱系统医疗机构药品和低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申请表
2、备案产品资料递交目录
3、备案产品资料审核流程
广西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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