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卫生厅采购免疫疫苗及注射器成交结果公告(NZC2012-A10-94)
项目名称:内蒙古卫生厅采购免疫疫苗及注射器
项目编号:NZC2012-A10-94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第二包竞争性谈判)
公告时间: 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6日
成交供应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成交金额(万元) | ||
第一包: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73.71 |
73.71 | ||
第二包: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140.05 |
110.565 | ||
第三包: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86.92 |
86.92 | ||
第四包: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34.15 |
334.15 | ||
第五包: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5.73 |
15.73 | ||
第六包: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142.506 |
142.506 | ||
第七包: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511.056 |
511.056 | ||
第八包: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53.808 |
353.808 | ||
第九包: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68.796 |
68.796 | ||
第十包: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71.99 |
171.99 | ||
第十一包: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79.115 |
479.115 | ||
第十二包: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26.775 |
26.775 | ||
第十三包: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86.68 |
86.68 | ||
备注 |
第二包不足三家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第四、十包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 | |||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
谈判小组名单 |
武常胜、刘青来、汪洋杰、梁利宝、任晓伟 | |||
采购单位代表 |
王文瑞、高喜元 |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0471-6944516
(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471- 6945851
(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471-419205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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