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企业报名和办理CA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药品网 招标中标区域:重庆市 发布日期:2010-03-18
各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
按照《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2010YPJZCG-02)的规定,现将报名安排的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0年03月17日至26日(周末不休)的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5号高科财富园二号A栋8楼。
三、报名安排:详见附件《企业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报名安排表》,请企业严格按照该表的日期安排前来服务中心,并依照先来后到领取当日报名顺序号报名。
四、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9〕486号),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按每药品包装规格30元收取报名费。交款时间、收费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五、报名要求:请各申报企业在报名之前,仔细阅读《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2010YPJZCG-02)的规定,按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按照规定顺序装订,不符合要求者拒收。
(一)申报材料编制
1.申报材料要求和签署
(1)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正式授权的申报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每一页均应加盖申报企业鲜章后当面提交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其中生产企业网上申报品种总表须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2)申报企业不得对申报材料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须修改错漏,必须由申报企业法人或申报代表在错漏处签字同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复印件务必清晰可辨。
(4)《法人代表委托书》中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粘贴后加盖企业公章的骑缝章。
(5)凡是外文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企业对盖章后的中文翻译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凡未提交其中文翻译件的,将视为未递交相关材料。
2.申报材料式样
复印件材料用A4 打印纸复印,其他材料用A4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
3.申报材料的组成
(1)企业材料目录
装订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格式 |
1 |
封面 |
见附件1-1 |
2 |
申报函 |
见附件1-2 |
3 |
法人代表委托书 |
见附件1-3 |
4 |
供货承诺函 |
见附件1-4 |
5 |
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
见附件1-5 |
6 |
无生产假药记录声明(企业注册地省级药监局鲜章) |
见附件1-6 |
7 |
《药品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 |
8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9 |
《GMP认证证书》 |
复印件 |
10 |
2009年1-12月份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 |
复印件 |
11 |
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商需提交代理协议书或国外生产企业出具的代理证明 |
复印件 |
12 |
能证明生产能力、企业规模、药品质量、商业信誉等的其他材料 |
注:此页打印在封面的反面。
(2)产品材料目录
装订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格式 |
1 |
封面 |
见附件2-1 |
2 |
产品资质基本信息表 |
见附件2-2 |
3 |
《药品注册批件》 |
复印件 |
4 |
药品说明书 |
原件粘贴 |
5 |
药品质量标准 |
复印件 |
6 |
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
复印件 |
7 |
申报药品所属车间的年生产能力说明材料 |
|
8 |
近年来药品生产质量情况的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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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其他资料 |
复印件 |
注:此页打印在封面的反面。
六、新报名企业在报名的同时需办理数字认证证书(CA)。办理数字认证证书(CA)流程如下:
(一)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及《东方中讯数字证书服务协议》(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办理程序
1.下载并准备资料
2.办理电子密钥
(1)缴纳数字证书服务费用
根据《重庆市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234号]文件,向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缴纳数字证书费用,每套人民币380元(电子密钥制作费用为180元/张,年服务费为200元/年/张),付款方式:携带现金现场支付。
(2)缴费后现场办理、领取CA。
咨询电话:(023)63106127;(023)63106137。
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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