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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药品网  招标中标区域:云南省  发布日期:2010-04-02
  各州、市卫生局、省级各医疗机构:
 
  3月31日,原药品网上交易中介机构云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药品交易平台合同到期,全省药品网上交易将全面由云南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承担,为做好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网上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网上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州、市卫生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六部委、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是基本前提,以省为单位是统一要求,网上集中采购是唯一形式的要求,全面做好2010年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我省去年已组建了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交易平台,并在去年年底完成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非基本药物限价挂网采购,并在今年年初对全省各州市卫生局相关人员及医疗机构进行了统一培训,下发了监督管理、交易账号密码。各州、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药品网上交易的组织领导。从4月1日起,各级医疗机构正式通过云南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进行药品采购。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的监督,保证药品网上交易有序进行。要切实加强对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配送药品不断档,配送药品按时按量到达基层。同时要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涉及的配送企业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央和我省制定的规定,按照我厅培训的内容和平台操作规程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完成交易采购。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衔接和准备工作。
 
     五、请各州、市卫生局速将此件转发至各级医疗机构。
 
    云南省卫生厅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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