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基本药物配送报名、办理CA和企业信息维护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药品网 招标中标区域:重庆市 发布日期:2010-04-07
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的规定,现对有意参与本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含自行配送生产企业)报名和办理CA。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14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5号高科财富园财富二号A栋8楼810室。
三、报名要求
(一)在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已取得配送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可不再办理CA和递交申报材料,只须提交参加基本药物配送的书面申请(格式自定)即可;
(二)请新报名的药品经营企业在报名之前,仔细阅读《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也可登录“交易监管平台”,进入下载中心下载),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照规定顺序装订,不符合要求者拒收。
(三)申报材料编制
1.申报材料要求和签署
(1)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正式授权的申报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每一页均应加盖申报企业鲜章后当面提交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申报企业不得对申报材料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须修改错漏,必须由申报企业法人或申报代表在错漏处签字同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复印件务必清晰可辨。
2.申报材料式样
复印件材料用A4 打印纸复印,其他材料用A4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
3.申报材料的组成
(1)经营企业材料目录
装订序号
装订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格式 |
审核结果 |
1 |
封面 |
见附件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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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函 |
见附件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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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人代表委托书 |
见附件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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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报表 |
见附件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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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货承诺函 |
见附件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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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名两年内是否有经营假药记录的声明 |
见附件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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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A4纸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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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营业执照》 |
A4纸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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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GSP认证证书》 |
A4纸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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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一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 |
A4纸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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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页打印在封面的反面。
初审人: 复审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4. 申报材料装订方法
(1)药品经营企业申报材料按照“经营企业材料目录”中的装订序号依次整齐装订成册。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申报材料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编号。编号的方法为: 2010YPJZCG-02-J-X。其中,2010YPJZCG-02-J 表示本次项目药品经营企业材料;X 表示该药品经营企业序号(即药品经营企业领取账号和密码时获得的经营企业序号)。已取得配送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需填写序号,此次新报名的药品经营企业暂时不需填写。
四、新报名的药品经营企业办理数字认证证书(CA)
(一)应提交或出示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及《东方中讯数字证书服务协议》(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在服务中心报名成功后领到的回执单。
(二)办理程序
1.下载并准备资料
首先下载《东方中讯数字证书服务协议》,《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直接点击下载);请在计算机上填写好电子表格的所有内容后,将该协议及申请表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电子密钥
(1)办理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A区8楼
(2)缴纳数字证书服务费用
根据《重庆市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234号]文件,向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缴纳数字证书费用,每套人民币380元(电子密钥制作费用为180元/张,年服务费为200元/年/张),付款方式:携带现金现场支付。
(3)缴费后现场办理、领取CA。
五、药品经营企业维护企业信息
(一)信息维护时间:
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3日
(二)维护信息的企业:
新报名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已递交书面申请的药品经营企业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维护企业信息。
(三)信息维护要求:
请登录“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的“下载中心”下载《基本药物经营企业信息维护帮助V1.0》
咨询电话:023-63106127,023-63106137
咨询时间:周一- 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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