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递交2009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药品网 招标中标区域:北京市 发布日期:2010-04-16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我中心正在组织审核人员对企业已注册申报的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目录二》和《集中议价目录》品种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对于审核过程出现的证明材料不全等问题,审核状态均标记为“尚未通过”,此类品种需要企业补充相关的证明材料。现将企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证明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资质申报系统”查询本企业已申报品种审核状态,通过“企业提醒”明确需提交的补充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将能够填报的空白字段填写完整。 二、自即日起,各有关企业可于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企业提醒”中要求的纸质补充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鲜章)后递交至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三、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工作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请相关企业随时关注系统,耐心等待。 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27室。 联系电话:010-63016841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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