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关于增补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申报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经市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我市增补200种非目录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望各卫生局、基层医疗机构积极配合,按以下要求填报《焦作市非目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申报表》。 一、专家遴选方法: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 3、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本市非目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按时参加评标会议。 4、在担任评标专家期间,未在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任职(含顾问)。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并在本职工作。 二、范围及条件: 1、药剂科科长及中级以上职称专业人员且连续从事药剂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仍在原岗位上工作。 2、行管类(院长及副院长)。 3、中级以上临床医务人员。 4、以上人员均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请于4月20日之前提交《焦作市非目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招标办邮箱)和纸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至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在2009年第一次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家库中的人员不可再报) 邮箱:ypzbb@sina.com 联系电话:0391-2920582
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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