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关于对大输液产品增补挂网的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我省药品采购相关规定和《关于2010年度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标准信息及限价公示等相关内容的通知》,结合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际,为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大输液产品(葡萄糖、葡萄糖氯化钠、氯化钠、复方氯化钠)实行增补挂网,增补产品与中选的基本药物产品一并形成吉林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产品范围
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大输液产品,仅限于葡萄糖、葡萄糖氯化钠、氯化钠、复方氯化钠四种输液产品。
二、递交资质材料
参与增补的大输液生产企业委托投标代理人,在规定时限内,将生产企业和大输液产品的相关资质资料递交到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具体材料详见《2010年度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不接收邮寄资料。
三、相关资料审核
资料递交截止后,由药监、物价、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相关资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产品方可进行报价。
四、竞价分组、限价及淘汰规则
此次增补的大输液产品按照通用名、装量、包装材质区分不同竞价组,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大输液类产品限价(见附件1),企业不高于限价报价不淘汰。其他规则与基本药物采购规则一致。
五、产品报价要求
报价采取纸质报价。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持生产企业报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到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现场,递交大输液增补产品纸质报价表(见附件3),原则上不接收复印件,逾期不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六、日程安排
2010年5月31日8:30-17:00时 接收资料;
2010年6月1日 8:30-17:00时 资质审核;
2010年6月2日 9:00-12:00时 企业报价。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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