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关于更新企业信息材料的通知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2010年度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准备工作,按照《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联席办〔2009〕5号)要求,现就企业递交更新资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范围
所有拟参加2010年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企业,请登录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查看本企业及产品信息,根据过期提示递交有效材料。
二、更新内容
(一)企业材料
1、《法人授权书》(见附件);
2、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GMP(GSP)证书(指过期已新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递交资料);
(二)产品材料
1、药品注册批件(不用重复递交受理通知书),进口药品注册证;
2、药品价格证明文件(有效期在2010年7月1日以前的均需提供新的药品价格证明文件,有效期在2010年7月1日以后的暂不需要提供资料);
3、药品最新批次厂检检验报告书。
(三)高质量层次药品证明性资料(指:新获得的高质量层次。2009年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已认定的,无需递交资料,如有异议和变化的需提供新的证明性资料。通用名、剂型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原研、单独定价及优质优价药品,未参加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需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
三、递交时间
2010年6月20日前将材料递交至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一楼企管部。
联系 人:郭永信 吕香伟
联系电话:0371-65960711 65960715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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