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和成都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成药网联办【2010】4号)的批复,新津县卫生局将组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通过公开遴选采购的形式确定药品配送企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药品供应的原则,依据供应机构的服务、品牌、信誉、规模、业绩、经营范围、配送能力及优惠让利等综合评价指标,选择配送企业。
二、参选条件参与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中心进行登记注册且是2010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二)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三)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2009年药品销售配送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经营药品品规不低于3000个;仓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四)具有药品配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药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能自主完成药品的物流、补充和监督。
(五)具备与药品集中供应配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与采购业务能力匹配的仓储、运输,具备覆盖配送新津县区域范围的能力,确保随时保障供应。
(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三年内无违法经营不良记录。
三、遴选程序
(一)新津县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新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各企业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新津县卫生局提交具有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等并加盖公章,根据申请企业材料报送时间先后排列遴选序号、发放《材料接收回执》。
(三)在新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召开遴选评审会。由参评专家根据配送机构参选材料、企业陈述进行综合评审逐一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遴选出药品配送企业,并予公示。公示没有异议,5天后向中选单位发放《配送企业中选通知书》。
(四)遴选全过程在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GSP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仓储条件及仓库面积大小的证明、合同等材料(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4、《配送服务承诺书》包含紧急用药和一般药品配送到位时间;
5、配送机构、人员相关表册等材料并提供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6、执业药师注册证件、社保的证明材料;
7、配送车辆行车证、营运证等材料;
8、配送服务网络及药品中转库证明材料;
9、提供2009年度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0、近三年在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负责配送的市(区、县)医疗机构数量;
11、新津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方案;
12、企业现在储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补充目录》的品种、数量及现经营品规总数量;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报名企业将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新津县卫生局药品配送遴选工作办公室。
2、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5日17时截止。
报名地点:新津县卫生局(五津西路52号)
联系电话:(028)82517389
新津县卫生局
二0一0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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