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焦作市关于200种非目录药品周报表填报方法
信息来源:焦作市医药采购网 招标中标区域:河南省 发布日期:2010-06-08
为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医疗机构必须将每周的200种非目录药品采购及入库明细,以电子版文件格式发送至各县(市)区卫生局、药招办备案(请按附表格式填报)。各县(市)区卫生局、药招办每周五再将电子版汇总发至焦作市药招办。
具体要求如下:
1、基层医疗机构在填表中的产品明细时,必须以《竟议价目录》或《自行采购目录》内的数据为准填报,如:流水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转换系数、中标价、生产企业均需完全按照目录中的内容填报(可从目录中复制粘贴到表中)。
2、计划采购量和实际入库数量必须按照目录中的单位填报。
3、配送企业和医院名称必须填全称。
4、各县(市)区卫生局、药招办对各辖区所报以上内容,按品规(流水号)进行汇总后再报至焦作市药品招标办备案。
联系人:梁晓娟 樊欣
联系电话:2920095
电子邮箱:jzypzbbtjjc@sina.cn
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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