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关于核对相关物价信息的特别提醒(已更新)
信息来源:北京药品招标采购中心 招标中标区域:北京市 发布日期:2010-06-10
特别提醒:
1、我中心发布的“关于确认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目录二》和《集中议价目录》品种投标信息的通知”中提到:“相关物价信息仅对本次公布的进行核对”。即投标人只需核对“最高限价”字段标记数值的产品;未标记数值产品仍在审核中,企业暂无需核对其审核状态、数值、文件号及定价类别等。
2、投标函必须在6月11日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或邮出,否则全部产品无法参加下一步流程。企业无需等待产品质疑处理结果。已质疑的,可继续等待质疑处理结果,并以系统中最终审核合格产品参加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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