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有关通知
各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2010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行计算机系统内目录药品信息需全部更换。现拟开展《新版目录》药品对应工作第一批集中申报,以后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将第一批集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0年6月11日-6月25日(网上申报及资料送达)
二、申报对象
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定点医疗机构。
三、申报药品条件
申报药品条件:应为已进入云南市场销售的《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范围内品种或未列入《新版目录》但由目录内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
原来在2005年版药品目录中、现也在《新版目录》中的药品需要重新申报对应维护。
四、申报需要资料
1、“云南省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名称对应申报表”;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
3、申报药品使用说明书;
4、云南省内销售合同;
5、申报品种相关价格证明资料;复合药需分别提交组成药品品种的相同质量层次的价格信息;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登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ynl.gov.cn)进入《目录》对应维护网上申报模块。注册并使用系统自动给出用户编码登陆,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导出并打印《云南省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名称对应申报表》,与其他申报资料一起,加盖药品生产厂家公章后,邮寄或送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居民医保处、工伤保险处(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650200),三个处任意一处即可。资料装袋请使用标准C4信封(324 mm×229mm),并在显著位置标注用户编码。
六、注意事项
1、为满足药品使用连续性和参保人员用药习惯的要求,新旧版药品目录数据库从2010年7月1日起并行3个月左右,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及时开展旧版目录药品的清理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2010年10月1日起全面停用2005年版药品目录。
2、《新版目录》药品名称对应工作各办理程序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联系人:和建清 联系电话:7195900
4、投诉电话:7195677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0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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